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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晚,封行朗着实睡了个好觉,全身心的放松并理疗。
受过伤的体魄,每一个细胞都被重新的赋予了新的活力。
丛刚就是有这样治愈系的能力,无论是身心,还是压抑的灵魂。
小家伙醒来的时候,亲爹封行朗睡得正酣然。一身的中草药味儿,熏得小家伙直捏鼻子。
其实封行朗身上的药味儿已经很淡了,要知道丛刚已经帮他擦洗了两遍。只是小家伙不是太适应这样的中草药气味儿罢了。
小家伙认出来了,这时是丛刚的鬼屋。
他没有叫醒酣然中的亲爹封行朗,而是光着脚丫子下了庥,嗅着某种气息下楼去了。
佩特堡里也有花花草草,但像丛刚这样养在家里的,小家伙却没怎么见着。
他沿着两旁摆放着盆栽的楼梯,嗅着食物的香气走进了厨房里。
丛刚背对着厨房的玻璃门,正忙碌着;背影很居家,亦透着一种说不出的生人勿近的气息。
小家伙推开玻璃门走了进去,走到了丛刚的身边。抬起头来打量着正摆盘的丛刚,默了几秒。
“丛刚,你总是这么酷酷的……”
这是小家伙给丛刚的评价。很高的评价。
“哦,是么。”
丛刚淡声轻应,探过干净的手背过来,在小家伙的脸颊上轻蹭了一下。
“丛刚,你比老十二还利害吗?”小家伙问。
“没有可比性!或许……我做饭比他利害吧。”
丛刚是内敛的。他没有去跟林诺小朋友炫耀太过戾气的东西。
常言道:近朱者赤、近墨者黑;而丛刚在小家伙的面前就是‘朱’,就是“赤”。
“丛刚,你做饭都这么酷!我挺喜欢你的。”
小家伙一边看着玉米烙和培根卷儿,一边舔着自己的小嘴巴。
“被你喜欢,是我的荣幸。快去刷牙洗脸,准备吃早餐吧。”
丛刚的声音温清清的,没有因为小家伙的夸奖而沾沾自喜,或是欢呼雀跃;一直深沉而平和。
等小家伙洗漱好回到餐桌前时,丛刚已经摆好了两个人的早餐。
“丛刚,要叫醒我混蛋亲爹么?”
真是个大孝子。在美味面前,还能想到自己的混蛋亲爹,已经很不容易了。
“你叫不醒他的。你亲爹可能要睡到十点左右才能醒。”
丛刚将餐盘朝小家伙跟前推去,“习惯用筷子还是刀叉?”
小家伙看了看玉米烙,又看了看煎鸡蛋,再看了看培根卷儿,吧唧了一下小嘴巴,“我能用手拿吗?刚刚洗白白过了。”
“可以!你随意!”
得到丛刚的认可之后,小家伙立刻用拿起一块培根肉卷送进自己的小嘴巴里。
其实用手对一个5岁的孩子来说,利是大于弊的。他能先行用手感受食物的温度,还能吃得舒适不费力。
吃完早餐之后,丛刚没有答应小家伙想留在他这里玩的‘恳求’,而是让卫康将他送去了幼稚园。
有些只是生活习惯,而有些却是原则的问题。
******
或许是久累之故,封行朗从沉沉的睡梦中醒来时,已经将近午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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