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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文德已经不在意这些刺耳的话语了。
提着洗好的花生回了家,用大碗抓了一碗用来水煮,其他的花生晒在门口的青石板上。
煮出来的嫩花生很好吃,口感鲜嫩味道清甜,他给自己倒了一小杯红薯酒,慢慢的剥着花生。
陈文秀已经被他嫁出去了,嫁给了一个四十岁的老鳏夫,收了三百六的彩礼。
家里现在就只剩下自己一口人了。
扭头看了一眼熟悉的门口,眼前的景色慢慢淡去,他好像看到了一个消瘦的身影,戴着用稻草编织的遮阳帽,卷着裤脚,挑着卖完菜的竹筐从门外走了进来。
“文德哥,你的钢笔不是没墨水了吗?我给你买了一瓶新的,你看看买对了没有~”
她的语气带着雀跃,不过才十七八岁的样子,脸上还带着稚嫩,扎着两个辫子,汗水打湿了她的刘海,红扑扑的脸蛋,笑起来好看极了。
她大着肚子还能举着粪瓢给地里施肥,还能站在椅子上举着杆子打枇杷,还能叉着腰面红耳赤的跟村里人争吵,“我家文德就是有文化,他以后一定是大作家,那些稿子都能换钱,他是靠脑子吃饭的文化人,他写的字可漂亮了!!”
画面一转,那道身影逐渐变幻成了车金梅的脸,一脸疲惫的她正跟周贵妈吵架,也是因为今天这块地,同样是因为周贵家占了自家一垄地。
她梗着脖子,涨红着脸,跟周贵妈对骂,在他家大门口骂不停。
以一敌三都没有哭的车金梅,在回家被自己儿子呵斥丢人现眼后,难过的看着他流下了眼泪。
那眼泪就像是重锤一样砸进了他的心里,让他难受的喘不过气。
以前,他总是怪她们斤斤计较,怪她们精神世界贫瘠,怪她们的刻薄聒噪成为了一向要体面的自己身上污点。
可他忘记了,忘了自己的光鲜亮丽是怎么来的,他又怎么能高傲的俯视着她?
现在,没有了她们在前面冲锋陷阵,为了生存,他也变成了自己最讨厌的人。
并且,他没觉得自己做错,错的明明是周贵家,为什么他以前会觉得有理的己方丢人呢?
这段时间,他一直反复的梦到上一世。
每次醒来,他都要静坐好久。
他不明白,梦中的他,怎么就忘记了,在他默默无名的时候,是那一道瘦弱的身影为他撑起了天,让他可以在自己想要的文学世界里面做自己想要做的事。
让他不用面对生活的琐碎和家里的柴米油盐,他有什么资格嫌弃她粗鲁无知,他怎么能对她那么冷漠,那么不耐烦。
明明是她为自己奉献了一切,熬干了心血,可靠着她托举出来后,他怎么能对她厌恶至极?
那是他的妻,是他的恩人呐......
抬手将酒杯的酒倒了嘴里,今儿这酒好涩。
脸颊微凉,泪水滑过唇角,他赶紧剥了一颗花生丢进嘴里。
垂下的眸子里面一片死寂,今年的花生不但涩还有点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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