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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对王焱可从来没见过,所以,他们更多的是羡慕嫉妒恨,当然,少不了嘲讽,最好能借着这次聚会,将秦琳的男朋友狠狠地踩在脚下,好让校花知道他们的厉害。
“哎,哥们,你谁啊?从哪里冒出来的,以前我没有见过你咧!”一位穿着很骚气的枣红色西装的年轻男子,踝关节露出来一截,很是韩式风格装扮,头发梳得光亮,喷着浓浓的香水,他手拨弄着拇指上一枚大扳戒指,迎着王焱、秦琳走来的方向,拦住了王焱,斜睨了一眼,不屑地问道。
“郝丞,这是我男朋友,你有何赐教?”不等王焱搭话,秦琳连忙从旁说道。
这位郝丞也是秦琳大学校友,曾经也是秦琳的追求者之一,或者今天聚会的不少人,抑或是秦琳的追慕者,抑或是暗恋者。
尤其以方渐鸿和郝丞最为突出,方渐鸿是追了整整两年,秦琳丝毫未动心,而郝丞也是苦苦追了将近一年,也是被秦琳拒绝了。
如今,时过境迁,昔日心仪的女子重逢,无论是方渐鸿,还是郝丞,大学时光的种种,仿佛在昨日,一幕幕地重现。
如果秦琳的男朋友是什么非富即贵的大人物,他们也就心甘情愿,或者没有竞争力,那就没办法了。
可是偏偏当秦琳出现的时候,她身边的男朋友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,尽管王焱长得也算是俊朗,但是相比于这些生活在帝都的富家阔少,豪门公子哥,王焱无疑是逊色的。
至少在这些富家阔少,豪门公子哥认为的是,王焱连给他们提鞋都不配。
他凭什么征服秦琳呢!
郝丞“哦”了一声,抚掌笑了笑,“嘶~男朋友啊,校花的男朋友还真是别致,雪藏了这么久,拉出来遛一遛?但不知,这位仁兄在哪里高就呢?”
王焱瞟了郝丞一眼,并未搭话,而是秦琳继续说道:“郝丞,今天既然是同学聚会,何必谈那些名利的东西呢?”
“是吗?难道校花这么看得开,不过,没关系了,既然是校花的男朋友,他要是过不下去,随便找我们这里的任何一个人,都能够给他一份美差。”
“只要校花肯陪我们那什么……”
郝丞一边拨弄着大扳指,阴阳怪气地说道。
“道歉!”
王焱从嘴里蹦出来两个字,差点没把郝丞给吓晕过去,他故意夸张地跳起来,“哎哟,我去,哥们,我还以为你哑巴呢,这不会叫的狗,这是要咬人吗?”
“哈哈哈,丞少,你是踩到狗尾巴了吧!”
“可不是么,狗急了,都会跳墙,你可千万不要踩狗尾巴呢!”
“这也难怪了,校花原来是牵着一条宠物狗出来,还是不会叫,却会咬人的狗。哈哈哈……”
“校花的出场还真是震撼了,三年同学聚会,首度亮相,这狗的品种,该不会是藏獒吧?”
“藏獒个毛线,一看就是品相一般的土狗,就像那种乡野里,见到陌生人就‘汪汪汪’乱吠的中华田园犬,哈哈哈,不对,就是土狗,妈比的,这个词太贴切了……”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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