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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接盘了沈司野,一个皮相不错的小少爷。
平心而论,我长得不算差,黑长直加上素净清纯的脸,算是小白花那卦的。
但搁在海王沈司野身边那群环肥燕瘦、妆容精致的浓颜系美女堆里,就显得寡淡又寒酸了。
我和沈司野谈了快一年了,这在他那些从不超过一周的前女友名单里,绝对算得上史无前例的长久。
沈司野的狐朋狗友们起初还开盘下注,赌我撑不过半个月。
如今,他们看我的眼神,已经从看戏变成了佩服。
但我清楚地知道,能在他身边待了这么久,不是我对沈司野有多么特殊,或者他对我有多么的宠爱。
纯粹是我能忍!
记不清多少次撞见他去浴室冲凉,手机就大剌剌地扔在客厅茶几上。
屏幕亮起,手机界面瞬间被接二连三的微信消息挤满。
“睡了吗?”
“明天老地方等你?”
“想你了~”
甚至还有直接发来露骨的照片。
那光隔着手机屏都透着一股暧昧的热度。
我眼皮都不抬一下,淡定地擦着桌子,仿佛那些闪烁的光标只是屏幕坏点。
等他裹着浴巾出来,手机屏已漆黑死寂,我递上的毛巾温度刚好,笑容无懈可击。
偶尔他深夜归来,外套上总裹挟着陌生的女香,甜腻得发齁,有时那香气里还混杂着淡淡的酒气。
我依然会面不改色地迎上去,笑着接过他沉重的外套:“累坏了吧?我熬了醒酒汤。”
转身把衣服挂进洗衣房时,指尖不动声色地捻下一根不属于我的染过的长发。
而无论我在图书馆赶大作业,还是在深夜的便利店值着最累的班,或是刚吞下感冒药准备昏睡,只要他的电话一响——我就会立刻赶过去。
寒冬腊月我穿着单薄在冷风里等他半小时是常事。
盛夏酷暑我顶着能把人烤化的烈日,横穿整个校区,就因为沈司野说:“我哥们儿想喝奶茶,你顺路买三杯送到体育馆后面。”
即使汗流浃背地出现在他和他那帮朋友面前,只换来一句轻飘飘的“谢了”和一个打发似的摸头,我也能笑得毫无芥蒂。
他的公寓,我也会帮忙打扫。
替他熨烫那些价值不菲却被他随意揉成一团的衬衫,还有女生“不经意间”落在床下的耳环,妥帖地帮忙放在床头柜上。
他兄弟私下里总是啧啧称奇:“野哥,你这哪是找女朋友?洗衣做饭随叫随到,绿成呼伦贝尔大草原都不带吱一声的!”
沈司野通常只是懒洋洋地陷在沙发里打游戏,闻言嗤笑一声,眼神扫过我,带着一种理所当然的满意。
沈司野的兄弟们没少羡慕他,有点良心的看不过去了,开始劝他收心。
而我呢,就尽职尽责地扮演着那朵温柔体贴、无微不至的“家花”。
家花再香,沈少爷的目光也永远更流连于外面的“野花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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