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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天后,舅舅真的叫人来了。
几个五大三粗的男人,凶神恶煞地闯了进来。
他们不由分说,抬起我的棺木就要往外走。
「住手!」
陆修远冲上去,张开双臂拦在门口,像一头护崽的孤狼。
「谁敢动我妻子的棺木,我跟他拼命!」
领头的壮汉轻蔑地吐了口唾沫。
「小子,识相的就让开。我们也是奉命办事,你舅舅说了,今天必须把这房子清空。」
「这是我的家!」
「你的家?」
壮汉哈哈大笑,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。
「房产证上写的可是林国富的名字,你算个什么东西?」
他们推开陆修远,径直将我的棺木抬出了门,重重地扔在了院子里的雪地上。
陆修远疯了一样扑过去,用身体护住棺木,任由那些人的拳脚落在他身上。
我看着他在雪地里翻滚,看着他被打得口鼻流血,却依旧死死抱着我的棺木不肯松手。
我的心像是被无数根针扎着。
最后,还是邻居们看不下去,报了警。
警察的到来暂时制止了这场暴行。
但结果是,陆修远必须离开。
他没有再争辩,只是沉默地去火化了我的身体,将我的骨灰装在一个朴素的陶罐里。
离开那个曾充满我们欢声笑语的家时,他什么都没带。
除了我的骨灰坛,就是那支狼毫笔。
他租了一间城中村最便宜的单间,阴暗,潮湿,墙壁上布满了青苔。
房间里只有一张床,一张桌子。
他把我的骨灰坛小心翼翼地放在桌上,又把那支笔放在坛边。
做完这一切,他坐在床沿,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,一坐就是一下午。
我知道,他在想办法。
想为我,也为他自己,讨回一个公道。
夜里,他铺开一张廉价的宣纸,开始作画。
他蘸了墨,握住我的瞬间,我感觉到一股暖流涌入魂魄。
他画的,是我。
是我十六岁那年,在桃花树下冲他笑的样子。
一笔一画,皆是回忆。
随着他的笔锋游走,我尘封的记忆也开始翻涌。
一些被我刻意遗忘的画面,不受控制地浮现在我眼前。
我生病后期,意识昏沉。
有一次半夜醒来,我好像看到舅舅进了我的房间,在我床头的药碗里做了什么。
当时我以为是梦。
现在想来,那场景无比真实。
这个念头让我魂体剧震。
陆修远似乎也感觉到了什么,他握着笔的手停在半空,眉头紧锁。
「阿宁,是你吗?」
他轻声问。
我无法回答,只能拼尽全力,将那段模糊的记忆,通过笔尖传递给他。
墨汁在纸上晕开一团,不成形状。
陆修远盯着那团墨迹,眼神从迷茫,渐渐变得锐利。
他好像,明白了什么。"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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