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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他的思维,厕纸,是一种即使过了五十年也不会变质的东西,囤积厕纸和囤积黄金其实也没什么区别,而泡面,作为宅男这种动物的主食,王诩自然也是不会放过,无论哪种口味那种包装,只有你没见过的,没有王诩没吃过的,他囤积泡面是按照保质期的时差和季度来进行的,还要考虑到性价比以及吃时的心情
可以这样说,如果有一天生化危机真的爆发了,只要僵尸不冲进他的屋子,他很可能还能对付个一两年,而且一切生活照旧
由于王诩上课的地方,还有话剧社排练的剧场都不在东南角,所以丁耀无疑成了一个大悲剧,要不是今天花展云约王诩上天台“谈谈”,可能丁耀得站到周末了。
而就在二十分钟前,当王诩出现在丁耀的视野中时,后者简直恨不得直接冲过去撕了他,当然了,如果他真的这样做了,首先别撕掉的应该是翔翼的那些保安,而这明显不符合子夜一贯的行事作风――干净利落,不留痕迹。
所以丁耀强压住心头的怒火,开始拼装狙击器材,他并不着急,这个猎物已经让他等待了太久,先打断他的四肢,让他受到疼痛的折磨,最后再爆头毙命,这才有快感。
不过当丁耀不紧不慢地装好狙击枪开始瞄准时,却又出现了意料之外的情况,他透过狙击镜看到了一个人,一个对他来说既熟悉又陌生的人,他的女儿,燕璃。
虽然丁耀早在燕璃小时候就抛妻弃女,成为了子夜的高层,但这些年来他一直都在暗中关注着这对母女。丁耀知道自己的女儿跟了母亲的姓,也知道她就在翔翼,不过他从未想过要再次出现在自己妻女面前,他明白,保持距离就是对她们最好的保护。
亲情真是个有趣的玩意儿,十几年未见的女儿,只要一眼便能认出来。“或许是因为她长得很像妈妈。”丁耀后来是这样对自己解释的。
在看到自己的女儿以后,丁耀放在扳机上的手指松开了,他默默地看着王诩离开。
一个残暴,冷酷而且极其优秀的战士,在此时此刻,也只是个凡人。
他不可能在自己女儿面前枪杀王诩,不管王诩是不是燕璃的朋友,他都不能。
他并不是怕王诩的血会溅到燕璃身上,他怕的是,自己手上的沾的鲜血会让他的女儿看到
王诩可真不知道自己是死里逃生,当然了,就算他知道,也不会感激丁耀的大发慈悲,按照王诩的思路,这基本是上天给了他复仇的机会之类
王诩蹬着破自行车接近了丁耀身处的大楼,他也不是泛泛之辈,好歹算是个狩鬼者,大致感觉到了危机感袭来的方位,所以准备过来看看。
楼顶的丁耀心绪已经平复下来,他很快搜索到了街上正在靠近此处的王诩,心道:“居然还找过来了看来你也不是简单角色”
丁耀收起了狙击器材,他决定给予对手起码的尊重,他要等在这里,然后亲手把王诩击溃,杀死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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