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那年的迎新晚会,我大概会拼尽全力拉住那个满眼星光的自己,头也不回地逃离那个注定万劫不复的现场。程旭。打下这个名字,指尖都泛着钝痛。那是2008年的秋夜,大学礼堂里挤满了躁动的新鲜面孔,空气热烘烘的,混杂着劣质彩带的味道和无处不在的青春荷尔蒙。我穿着洗得发白的牛仔裤,和室友挤在角落,局促又兴奋地打量着眼前光怪陆离的一切。那是我从小镇来到大城市的第一个月,看什么都带着一层怯生生的滤镜。然后,灯光暗了下来。一束追光,白的,有些晃眼,直直打在舞台中央。他就坐在那里,抱着一把木吉他,微微低着头,调试着琴弦。喧闹的人声像潮水般瞬间退去,世界安静得只剩下我的心跳,咚,咚,咚,擂鼓一样,敲得我耳膜发胀。我后来无数次回想那个画面,试图找出一丝不完美的瑕疵,来证明那天的惊艳不过是年少无知的错觉。可没有。一次都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