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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还提出的“列侯之国”策,顾名思义,便是勒令所有受封列侯悉数返回封地就国,不得滞留长安。
此政令于国而言,益处彰明。
昔年高祖刘邦、高后吕雉不许列侯就国,原是忌惮功臣与异姓诸侯王勾结生乱。
然其弊端亦积重难返,列侯聚居京畿,彼此攀附结党,朝堂派系林立,政令难行。
如今开国一代功臣凋零殆尽,余下的二代、三代子弟坐守爵位,在长安只知袭爵享乐、混吃等死,于大汉无半分裨益。
朝廷每年拨予这些贵胄的供养开支,动辄数以十万计,白花花的税银尽数填了这群闲人囊袋,纯属糟践民脂民膏!
如今天下安定,若要推行休养生息,必先斩断这无谓消耗。
将这群米虫逐出长安,省出库银投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