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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终新公司的股权分配方案为林嘉墨30%、郑裕彤30%、李兆基25%、何新15%,收购加杰斯能源公司成功之后,管理权交给职业经理人,决策权自然是4家人来掌握。
其实,原本打算将管理权交给林嘉墨或者李兆基的,但两人都拒绝了,因为他们没有这个精力,加上需要在加拿大坐镇,他们都不方便。
能源公司的事务不少,但只要决策没有问题,完全可以正常发展的,如和记黄埔公司便是如此经营赫斯基能源公司的。
林嘉墨的顾虑是股权占比不高,能源又是优质行业,其余3家是不可能放手的,与其耗费心力的搞发展,不如放手给别人,能避免未来出现的一些矛盾。
他对未来的石油市场走势还是有些记忆的,知道千禧年之后石